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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哈密,并非只是重返了故乡

来源:《北京文学》2009年第1期
作者:丁燕
发布时间:2019.01.23

作者简介

丁燕,女,诗人、作家。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于新疆哈密,1993年起居住在新疆乌鲁木齐,以诗歌创作为主,被誉为“葡萄诗人”。2010年移居广东东莞后,以散文和纪实创作为主。

出版有《工厂女孩》《工厂男孩》《沙孜湖》《低天空:珠江三角洲女工的痛与爱》《阳光洒满上学路》《木兰》《双重生活》《和生命约会40周》《第一个365天》《王洛宾音乐地图》《饥饿是一块飞翔的石头》《午夜葡萄园》《母亲书》《我的自由写作》等多部作品。

作品曾获第六届、第七届全国鲁迅文学奖提名奖、《亚洲周刊》2016年年度十大华文非虚构奖、2018年劳动者文学十大好书奖、文津图书奖、徐迟报告文学奖、百花文学奖、《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中国作家》“古镇”报告文学奖、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东莞文学艺术奖等国内外多个奖项,系中国当代“70后”代表作家之一。

每个人的故乡都是美好的,而要能体验到故乡的美好,需经过长时间的磨砺。2017年盛夏,我回到了哈密。在这里我度过了人生最初的22年,而现在,我离开它已有24年。

我虽然出生在这个东疆小城,但从世俗意义上考量,我和它已处于完全脱节状态。自1993年离开这座城市,我便丧失了“哈密市民”的身份;到2015年,我曾居住的那栋老屋被夷为平地,我在这个城市里已没有了地理意义上的“家”。然而,就像孩子在梦中能看到母亲的容貌般,那股对故乡的热爱之情却一直都滚烫在我的心头,并未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枯竭,相反,还越来越浓烈。

每一次返回故乡都让我心有所牵——那些潜藏在幽暗之处的记忆和经验,像被陡然亮起的街灯所照耀,一下子让我想起了过去的生活。那些久久难忘的细节无一不在暗示,其实,我和这片东疆大地,早已紧密地捆绑在了一起,血肉相连。这种浓情,根本不是一张身份证或一栋房子的消失可以取缔的。

成年后,我终于有机会到达别的城市,乃至长居于别的城市,但我却一直保持着一个小地方人的警惕——哈密人的警惕。好像我越是远离故乡(乌鲁木齐、深圳、东莞离哈密越来越远),越是要找回自己和那个绿洲小城间的关联。重返哈密,一次又一次后,我终于发现这里才是我站稳的支点,是我维持平衡的源头。这个小城,是我终生都要维护的根基所在。我以此解释自己为何会不断地写作——“只要我还有疑问而又没有答案,我就会继续写作”。我的世界是从哈密开始的。无论我走到哪里,这个地方都是我的史前史。我认识世界的最初模型,就是这个小绿洲。

不,写在各种调查表上的籍贯和我没有血肉相连的关系,哈密才是我记忆的原点。当我意识到出生地的特殊性时,终于明白,原来我出生在世界上最长的通商之路上,这里曾是东西方文化的交汇之点,在“海上丝绸之路”兴盛之前,这里曾异常繁华。这里虽然面积不大但却异常完整,为我的精神夯实了根基,让我在日后的迁徙路途中,虽深感肉身之颠簸,却并无精神上强烈的漂泊感。

城市和人一样,都有其各自的个性。

如果要选择一个词语来形容哈密,我的直觉闪电般找到了它——“古道热肠”。

哈密的外表十分具有冲击力——蓝得耀眼的天空,刺目的冰山,炽烈的阳光,浩瀚的沙漠——一切都那样强烈。然而,这里却充满了悖论。各色人等汇聚于此,都会和一个意象劈面相逢——天堂与地狱的双重组合。这里也有葡萄架,人们也会在葡萄架下唱歌跳舞,但这里的生活根本不是陶渊明、王维的“田园短歌”——这里的生活更加惊心动魄。在这里,绿色总被黄色夹击着,一点点、一块块、一片片;在这里,河流很容易在荒漠中消失,车坏马死则是常事;在这里,如果不携带水囊进入戈壁,人很快就会瘫倒在地;在这里,牧羊人辨别方向,靠的是石堆路标(如果是三个石头叠加,则表明前方有水、有路、有人家);在这里,只要有条坎儿井,就能在黄色海洋中浮起一座绿岛。虽然一个岛能看到另一个岛的烽火狼烟,但中间却是令心脏收放强烈的无人区!

只有到了这遥远又遥远的边地,你才会明白那些慷慨激昂的《塞上曲》《凉州词》《燕歌行》《伊州乐》因何诞生。这里也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但每一次的转变都那样突然。好像大漠是个舞台,让这里上演一出出戏剧,每一幕都有其各自的轮回,但总是被中心辐射出来的涟漪所牵。世事如此苍茫,繁华转头成空。而人呢?无论背景如何变化,人都要凭借腔子里的这口热气活下去。于是,豪迈之情点燃了鲜血,人又一点点向前,去接近那个绿洲。终于,人看到了那些名字——柳树泉、沙枣泉、一碗泉。嗨!他看到的哪里是泉,分明是生命的希望。

当我生活在哈密时,因年龄和见识所限,并未注意到这个事实——哈密,根本就是一个从传奇之路上衍生出来的城市。哈密既不是古都、名邑和圣地,也不是重镇、商埠和特区,它只是一个边城,一个规模不大的边地小城。笼罩在这里的氛围,是一种挥之不去的肃杀味。且看东天山脚下的巴里坤草原,曾有过多少战士横刀立马,挥戈上阵。这种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注定了哈密和紫禁城、上海滩、成都府的气味截然不同。甚至,哈密和那些坐落在丝绸之路上的其他城市也大相径庭——贾平凹纠结于“老西安”的历史醇厚,布罗茨基念念不忘圣彼得堡的昨日辉煌,卡夫卡让人们看到了布拉格浪漫之下的荒诞,帕慕克则固执地认为伊斯坦布尔是座“忧伤之城”,而让卡尔维诺着迷的罗马则被称为“城市之王”——然而,这些特点都不属于哈密。

哈密的地理位置是偏远的。哈密因丝路古道而诞生,所以这个城市几乎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都离海洋更遥远。无论在汉、唐、清等时代被称呼为何种名字,哈密的本质都是一个大漠驿站。如果说“古都”到处是可供寻觅的陈迹,可供流传的故事,那么“古道”则被历史的尘埃覆盖,经常以断壁残垣的形象散落于边缘之地——此“古”非彼“古”也。哈密是从长安出发后进入新疆的第一个绿洲,地方虽然小,但吞吐量却极大。当它把来自东西南北方向、黄白黑棕肤色、贵贱贤愚身份的人吸纳又吐出时,这里便弥漫着一股热血沸腾、豪气冲天的粗犷味。

古今中外,道路对人类文明的影响都很大。就拿哈密北部、伊吾与巴里坤来说,至少在清朝,它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域。通过这里的丝路古道,曾是支撑西域(新疆、中亚、卫拉特蒙古)政治格局的命脉。所以古道从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而我也慢慢明白,甚至从汉朝开始,“向西部发展”就已成为中华民族和世界交往、和世界别的文明搭界的一个主要途径。由此可见,西域文明从来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的单元。

然而,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兴起,整个中国西部暗淡了下来。时至今日,大多数内地人对边疆地区(新疆、西藏、云南、内蒙古)处于视而不见的状态。当下的这个时代甚至有些害怕边疆——因为不了解,索性就晾在一边不理不睬。而通过舆论辐射出的大量信息,不断强调边疆就是“落后”——“边疆”这个词已沦为时代审美判断的黑暗沼泽。事实上,中心城市的发展壮大是以牺牲边疆及乡村为代价的,然而,那些都市居民却根本不愿意和粗犷、质朴有任何瓜葛,好像水永远都流在管道中,面包永远都摆在橱窗里。城市和乡村,中心和边缘的对抗与陌生,正在与日俱增。

哈密的历史是寒酸的。这里既没有令人惊骇的个人发展史(不同于阿来笔下的《尘埃落定》),也没有积淀深厚的家族史(亦不同于陈忠实笔下的《白鹿原》),更没有各利益集团相互对抗撕扯的心灵史(也不同于帕斯捷尔纳克笔下的《日瓦戈医生》)。作为边地小城,这里并没有太多可炫耀的历史事件,亦没有太多影响社会的历史人物(这也注定了我的写作无法呈现更精彩的多样化)。

作为丝路古道上的绿洲小城,哈密被忽视的命运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它也曾是东西方文化的交汇之地,但长期以来,它不仅被国人忽略,甚至已遗忘殆尽。人们将更多的关注投射到东南沿海,很少有耐心去侧目边疆地区,了解那里迥异的地理环境、别样的生存状态。

所幸的是,人们终于开始反思。当物质文明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并没有获得精神世界的丰富,于是,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响——全球化难道就是全球的同质化?人们将如何继续他们古老的生活方式?所幸,边疆地区为这种反思保留了余地——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地区,人们在精神层面上却异常富有。时至今日,行走在哈密绿洲上,依然能感受到雄浑、苍茫的神性,而这些气息,都曾出现在李白、岑参和高适的诗歌中。

哈密始终处于边缘地带(如我),各项指标都无法进入中国城市排行榜(亦如我),这就是哈密的命运(亦如我作为作家的命运)。然而,随着那句“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毕竟让此地在浩瀚夜空里晶亮了一下。然而,我不得不艰涩地承认——是的,哈密是个小城市。在地图上,它只占据了小小的一个点。但这样的表述,是远远不够的——在这个绿色小点的周围,是大海般的黄色沙漠。

地理位置的偏远注定了哈密生活的封闭性(到哪里去都那样困难)。虽然这里的人们和别处一样朝九晚五,但生活毕竟是简单化的,和深圳、东莞的多元形成强烈对比。虽然哈密也有高楼大厦,但它还只是个具备了城市样貌的大乡村,处处散发着浓浓的土腥味。作为塞外小城的哈密,弥漫着一股独属于要塞的豪侠之气,充满了“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的特殊氛围。作为西域古道上的襟喉之地,这里混杂了宽容精神、人道主义和英雄气概等多种元素,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江湖义气。电影《无人区》选哈密作为外景地,也许便是嗅到了这种味道。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哈密人的特点皆拜此地的地理历史所赐——因为生活在大漠、戈壁、荒滩和砾石间,这里的人知道作为人的局限性,也知道人和人之间是需要帮助才能共同生存的。或者,哈密的封闭性就是它的开放性——正因为地处偏远和交通不便,让这座城市没有遭遇更多城市文明的侵蚀,让这个城市的市民没有学会斤斤计较、精打细算,反而心胸开阔、爽朗顽健。

我顶不喜欢的一种说法是“诗和远方”,好像——因为距离遥远,某些东西就会被神化了。譬如:西藏、雪山、新疆、葡萄园。生活在内地的人充满了嫉妒,好像“远方的人”搭乘了绿皮火车去寻找诗意,而让他们留在了“此地”,为生活琐事所困扰。这种想法的基本姿态,是使“远方”和“此地”对立起来,并且将“远方”的位置作为前提条件加以固定,以此作为杠杆的支点,而将“此地”发生的事件进行彻底否定。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既让大多数人对远方处于痴傻的向往状态,且不愿正视原地的现状,亦不愿接纳远方的真实状态。

若要想探寻“远方”的意义,那么势必不能将“远方”无限地“对岸化”。说不定,打开远方谜语的钥匙,就埋在此地的日常生活中。“远方”绝不是纯粹的他者或者费解的怪物,而是和此地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机部分。我终于明白,无论是葡萄园还是工业园,对我,都只是一个外在的场域,最重要的是如何面对自己的内心。如果写作过多地依赖地域性的标志,就会让作家变成一条宠物狗,脖颈上虽然没有绳子,但精神上早已被驯服。

离开小岛,游向更广阔的天地——这是1993年时我最强烈的想法。

我在哈密的时候是个孤独的小女孩。我的成绩一般,考的大学也一般,而我这样一个敏感而自卑的孩子,却狂热地爱着文学——此间,我已发表了不少诗歌和小说。那时我想,如果要在文学上有所成就,就一定要逃离这个“土气”的家乡。虽然对未来谈不上有明确规划,但我却凭借敏感知悉,我出生的地方是狭隘的,这里的生活是简单的,这里的可能性是有限的。如果我长居此地,那周围的黄沙会像盾牌般,会处处限制我、阻碍我。很快,我便会在这个干旱之岛上耗尽心力,变得和周围的女孩一样,眼神里充满忧伤,结婚生子,陷入庸常。

于是1993年9月,我来到了乌鲁木齐。这个城市的冬日令我大惊:那无止境的黑雪、结冰的道路、雾霾笼罩的天空。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哈密的阳光那样珍贵。哈密简直堪称“阳光小城”:一年四季都阳光普照。我终于能站在一个远距离的地方,回望自己的家乡了。

但我已无法回家。我在乌鲁木齐的痛苦不仅表现在生活的动荡上(我不断地搬家:小西门、幸福路、阿勒泰路、青年路、五星路),更表现在我没有找到合适的写作方式(这和我并没有深入地了解自己及自己所处的环境有关)。当我试图用当时流行于西部的那种雄厚的、阳刚的方式来创作时,总感觉调门不准,没有写到位。我能感知到自己的不足,试图以阅读来弥补,但是,我并不知道写作中存在着的特异性、特定背景和特定文化,一定要以特定的方式来写,而方式和方式之间是不能互换的。事实上,我从这个城市的很多作家那里都得不到指点,不是因为对方写得差,而是我所拥有的素材和对方之间的差别太大。

有那样一段时间,我是忘记了哈密的。我在痛苦的煎熬中,只盯着眼前琐事,而无力让心思脱离开焦躁。等2010年决定要离开乌鲁木齐时,我感觉自己已平庸得无任何特点。这一年盛夏,我跌入广东的大蒸笼里,大汗涔涔。我没有办法解释我看到或体验到的是什么,我只是越来越明白这一点——我和别人不一样。我的身份证令银行职员大惊:除了汉字外,还有一行蝌蚪般的小字。而此前,我从未注意到这个细节。在一次聚会中,当我拒绝“跳个舞”的建议时,周围目光饱含质疑:你不是新疆人吗?

离开哈密后,我便成了一个“游牧之人”——我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归属的境地。即便现在,我已拿到广东省的身份证,但我的心还是很难安置于某些团体中,我的写作亦很难规划进某些流派中。难道我的一生都将上演各个方向的“出埃及记”?难道世人对我的观感总要停留在“迁徙者”的印象上?引发我在生活和写作上“双重逃逸”的原点又在哪里?

2010年秋我南迁广东,彻底地与新疆告别。我在陌生之地显得异常拘谨,因为这里处处都和我童年的记忆不相符。后来我来到工厂,和农民工接触了之后,便把创作方向定位在这样一群人身上。要知道,我一直是“农村户口”,直至考上大学才变成“城市户口”;而我在二十二岁之前居住的环境,一直是乡村里一间有着葡萄树的土屋。

从本质上来讲,我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人(无论我多么会伪装)。一个吃商品粮的女孩怎么能嫁给一个农村户口的男人?这种奇迹只能出现在《平凡的世界》中。也许我从农民工的身上闻到了泥土的气息,而这种味道于我是熟悉的。虽然我在故乡的葡萄园已经被大面积改写了,但我还是可以和别人在交谈中,寻觅到童年的味道。我试图让自己通过创作振作起来。说到底,我不过是从葡萄架下走来的一个乡下女孩。

在远离哈密的地方,我变成了一个矛盾之人——我和哈密之间充满了对抗的力量。因为此刻的我,既谙熟于它,又陌生于它。它既像胎儿般涌动于我的血脉里,又像少年般晃动在我的瞳孔之外。现在的我,根本无法对它进行清晰塑型。我曾试图像全知全能的叙述者,通过写作来概述我和它的命运,然而,我一次次感到能力有限。我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我是个从头到尾都在困境中挣扎的作家,因为我并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我的“开头”(如果每个人都能清晰地廓清自己的史前史那该多好),所以,我根本无法控制我命运的走向,更无法安排我的结局。

偶尔的瞬间,我会想起哈密——如果当初没有离开哈密,生活是否会更顺当?我在湿热的岭南意识到,在我和故乡之间,已树立起一道巨大的鸿沟。现在的我,属于一个独属于自己的小社会,在这个小社会里,有着一整套独属于自己的礼仪。这个小社会既与故乡斩断了脐带,又和身处之地没有任何联系。这个小社会的成员只有我们一家三口。

我无法解释那强烈的写作欲从何而来。也许当一个作家身处颠簸,他就不得不打开所有的细胞和知觉去思考,因为他要把所有器官都张开来获取信息,他要自保要突围,所以他会把生命的潜流给撞击出来。也许正是我自己深受迁徙之苦,才会把目光投射到打工者身上。一个闷热到喘不过气的夜晚,我下决心要描述那些被称为“农民工”的人。他们来自贫瘠的乡村,是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创造者和见证人,但却承受着极大的社会不公。他们的存在已是必不可少,但他们却总处于被忽视的状态。经过六七年的时间,我最终完成了我的“工厂三部曲”:《工厂女孩》《工厂男孩》《工厂爱情》。

我居然扛了过来——在经历了难以想象的采访磨难,又经历了夜以继日的艰苦创作后,我居然真的扛了过来。是哈密人的执拗一直在支撑着我吗?即便大多数的时候,我的行为都像个女版堂吉诃德,但我却从未妥协。本来,我是那只生活在千百万个蜂巢中的、可以被忽略的一个,但我却用一种最私人、最隐秘的燃料——个人的热望和决定,去书写了另一群人的命运。因为这种书写,我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我变得坚强起来。

只有走过了千山万水我才明白,故乡的葡萄园于我,是一个精神襁褓。自1993年离开哈密,我的生活一直处于动荡不安与危机四伏的状态。那种“在路上”,时时都要面临惊心动魄的生死较量的危机感,从来没有离开过。回头凝望,我终于发现,其实我所成长的葡萄园,并非完全温馨浪漫,反而充满了黑色幽默。葡萄园的意义更为复杂,简直一言难尽。事实上,葡萄园也是人类的观察者。它和日月星光一样,无处不有、无时不在地审视着人类的行为——人类的坚韧、人类的愚蠢、人类的残忍。

故乡不仅是养育我们的地方,还是一个情感对象——无论浪迹何处,总有一个坐标能告诉我们离家有多远。甚至,故乡还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在远古时代,人们喜欢“扎根”在一块固定的土地上,认为这才是“理想生活”,而“放逐”是最坏的命运——这不仅剥夺了一个人维持生活的物质方式,还剥夺了他的宗教信仰。

我记得自己还是小女孩时,顶喜欢葡萄叶,因为它是染指甲所必备的东西。母亲从邻居家“要”了些海娜花,将花瓣在石臼里捣碎,和明矾混在一起,再一点点涂在我的指甲上,用洗干净的葡萄叶包起来,再用马莲捆扎。那个十指上都包着葡萄叶的夜晚,我睡得极为不踏实,总是设想着第二天手指会变成怎么奇怪的模样。邻居们也到我家来“要”葡萄叶,不仅给家里的女孩包指甲,还在做年糕时细细地铺上一层,再压上洗干净的石块,等第二天早餐用刀一切,一块一块蘸上糖稀,味道奇美——米糕里混合着葡萄叶片的清香。

我记得自己曾询问过母亲,我家的葡萄树是从哪里来的?母亲回答,看到周围维吾尔族的邻居在院子里种葡萄,觉得又凉快又有水果吃,便问人家要了有三个芽眼、二尺多长的葡萄条,春天时插在院子里就活了。上世纪50年代末,我父母从甘肃天水地区甘谷县大石乡丁家坑窝村逃荒至新疆,落脚在哈密城郊乡后,靠着自己的努力脱了一堆土坯,盖起了一院房子,而葡萄树是他们美化屋宇的工具。然而奇怪的是,为什么迁徙者(在台湾被叫作“外省人”,在国外被叫作“移民”)总是像被神遗弃且诅咒的流亡一族,总是行为举止像幽暗鬼魅,始终无法堂堂正正、大大方方地生活?这种感觉一直背负在我的肩头,让我在岭南深夜醒来,总觉心头一阵绞痛。

我对童年的记忆,大多都和葡萄有关。然而,等我向我的儿子描述我的童年时,总感万分抱歉——我没有一个有葡萄树的院子给他。他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哪怕是最寒酸最不起眼的土地。我常常设想的一个情景是,多年后,当我的儿子已到了中年或老年,某天的某个瞬间,儿子想起了他的母亲,便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虽然母亲写的是别人的事,但因为那是母亲的手指在电脑上敲打出的字迹,他看着依旧很温暖。看着看着,他的眼窝里便蓄满了泉水。

我的父母是那么喜欢我的儿子。奶奶忙不迭地做小衣服小鞋子,爷爷将孩子架在脖颈上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孩子在河边捡了些形状好看的石子回家,爷爷便整整齐齐地摆在葡萄架下的墙角边,谁也不让动。夏天杏子树结了果实,他们便攒下杏核,一个个砸开,洗干净,装在瓶子里托人带给我,说给孩子吃。然而,我的儿子是柏油路的儿子,整日徘徊在平整流畅的街道上,在摩天大厦之间的空隙里钻来钻去。

我一直记得那一次的聚会。1993年的夏天,在葡萄架下我的小屋,我的同学们和我的一个女友相遇了。她刚从师范学校毕业等待分配工作。她的皮肤又薄又白,薄到青色血管隐约可见。她在水泥地面上即兴舞蹈——像邓肯那般的自由舞!她的长发和腰肢,她的自由和洒脱,给我的男同学们留下了烙铁般的印象,以致多年后他们还在问:那个会跳舞的女孩呢?

二十多年后的某一天,我和姐姐走在路边时,姐姐指着一个身影说:是她。我要不要冲上去和她见面?我犹豫了起来。姐姐说她还在某个单位工作(一个异常刻板的单位)。她那充满舞蹈因子的身体,一直面对着世间最现实的事情:朝九晚五。我没有勇气去追那个身影,我充满了羞愧。是的,我那样无情,自己一个人拔腿就走,先是离开哈密,又离开乌鲁木齐,去向更远的地方,而她却一直留在原地,一直留在那间有着水泥地面的小屋,那座被葡萄架覆盖的黄土小屋中。是我盗用了她的人生吗?她那轻盈的脚尖,被什么浊重的东西羁绊,一直无法挪动?

自1987年在《哈密文艺》发表处女作已过去了三十年,世界已改变了其原有的模样。也许重返哈密,重新书写故乡,对我来说已是必然之事。就像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般,一直以来,我都隐匿于我的文字之后。然而,作家根本无法回避他的故乡。也许不仅是对作家,甚至对于大多数不写作的人来说,一生当中至少应该有一次反思,带领我们检视自己的出生地——我们何以出生在世界的这个角落?出生在这里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们应该抱怨还是接受?我们是否有能力展开自己的第二个人生?

2017年7月,漫步哈密街头,重新看到葡萄架和白杨树、坎儿井和东天山,我是激动的。我惊诧地发现很多柏油路此前从未见过,很多新的建筑群拔地而起,而高速列车从哈密至乌鲁木齐只需三小时(此前为八小时)。火车站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变身成一座现代化建筑。原本乡村味十足的小城已有了浓郁的城市味,但我却没来由地相信,那份独属于这座城市的“古道热肠”,应该没有太大改变——因为这个城市的内核没有太大改变,人们的心理基因也没有太大改变。

我重新回到了故乡,试图重新体验这座位于辽阔空间,有孤傲冰山守卫,充满传奇故事的城市。也许只有重新折回到根部,从沙漠的深处汲取力量,我才能真正理解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所孕育出的那些奇迹,才能感知这个貌似荒凉的西北角,人们与自然及他人能和谐相处的秘密所在。我期待借助文字之河,重新走过故乡的山山水水。路途中,我将与逝去的亲人,以及我认识或不认识的家乡人重逢。我将在耐心地聆听后,写下他们的故事。他们的故事就是我的故事。他们就是另一个版本的我,替我在故乡顽强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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