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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贵散文/【呼和浩特】宋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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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1

妈妈的立场


  近来,我回想起有关妈妈的往事,便想到了妈妈的立场。

  我的妈妈作为一位一生中生活在中国偏僻乡村的普通劳动妇女,她根本不懂政治,当然也不懂得那曾被看作颇有政治色彩的“立场”是什么,但我如今想来,其实妈妈是有立场的。

  关于“立场”这个概念,我专门查阅过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有两解,其一是指“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其二是“特指阶级立场”,如“立场坚定”。按照我们曾接受较多的理论看,在阶级社会里,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阶级立场。不过,我想即使“在阶级社会里”,大概也并非人人都会有意去考虑自己到底是站在了哪个阶级的立场上。我的妈妈的有生之年是生存于阶级社会里的,而且经历了上世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全部时期,在我看来,她便肯定没有特别考虑过这样的问题——妈妈如今已远行到了另一个世界去了,无法当面证实,但凭我对妈妈的了解,是深信这一判断的。我这样的评判,若要回到“为纲”的年代,恐怕就要为妈妈惹祸了,轻则会被扣上一顶“政治觉悟低,阶级立场不明确”的帽子,重则不堪设想矣!

  妈妈的“阶级”,按当年“土地改革”时期政府给外祖父所划定的“成分”而论,是“富裕中农”,这是很明确的;而我的祖父这边是“下中农”,二者结合,我们这个家庭无论怎么说,也只能属于“中农”这范畴。再按当时的“归队”标准看,妈妈也自然是“革命群众”队列中的一分子。但估计妈妈未必知晓这一点。可是,我现在想来,妈妈其实真的是有立场的。我这里只讲两件小事。

  1966年秋季,我刚升小学四年级,便赶上了 “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来临,那阵势确如暴风骤雨般的猛烈。当时我们这些远远不明世事的小孩子感受最直接、同时也是最强烈的,就是“破四旧”、批斗地富反坏右,以及写大字报。学校已不再有以往那种正常的教学秩序,我们也常常被组织起来,排着队伍,举着拳头,喊着口号,东转西游,心中竟有些莫名的兴奋。我当时真羡慕那些中学生。人家身穿黄军装,腰束皮腰带,再加上“红卫兵”袖章,无论是砸庙宇,还是揪斗人,都冲锋在前,耀武扬威,而我们则只是跟在人家后面衬衬场子而已;人家可以背起行李到延安、上井冈山、甚至走进首都北京,搞大串联,而我们只能守在供销社门口或大路口上,拦住前来购物或过路的老农背诵毛主席语录。虽然都是“革命”,但我们干得太微小,与轰轰烈烈有差距。况且我自己连“红小兵”还不是,真是心急。

  机会终于到了。一个初冬的夜晚,村子里召开大会,批斗本村一个地主及地主老婆。会场设在队部前,地主分子和他的老婆面向革命群众跪在地上,两个燃油棉团把场面照得通亮,“打倒地主分子xxx”等口号在夜静的山谷里回荡,我感到很兴奋。我当时为自己鼓足了勇气,要冲到前面大声责问老地主:“你为什么要剥削劳动人民?”可当我要起身时却被人拉住了后衣襟。我扭头看去,发现是妈妈在身后悄悄拉我,她还向我特别认真地递眼神,示意我坐下别动。我依从了妈妈的意思,可失去了一次表现的机会。我满怀遗憾与不快,回家的路上一句话也没说。回家后我问妈妈:“为啥阻拦我?”妈妈竟很平和地说:“孩子,你还小,许多事情还没有经见过。咱们还是多善待人为好。”

  当时我对妈妈的做法与话语并不真正理解,但到长大后随着经历世事的增多,我理解了,而且越来越觉得妈妈那明确的眼神与简朴的话语是极有分量的。“善待人”,这是妈妈的人生态度,也可谓是妈妈的人生立场——而且这个“立场”是很内在的,甚或可以说是心性的、本性的,因此,即使在那个阶级斗争如火如荼的年代里,她依然信奉之。放在“阶级立场”的范畴中看,可以说,妈妈的觉悟确实不高,如果从“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这个层面看,或许可以另当别论了。

  另一件事也是发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同样是与我有关。自“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我和我的同学们在上述有失正常秩序中经历着学生生活,并稀里糊涂地走过了小学阶段,又竟然在未经过任何考试选拔的情况下,便被告知新学期就可以直接上初中了。可开学后我并未去报名上学。我想,当时上了学也不是好好让人读书,而是除了成群结队地开各种各样的大会、搞轰轰烈烈的运动之外,就是敲锣打鼓地到村子里进行所谓的“学农”活动,所以,干脆别上学,自己回家帮助父母干农活算了。未曾想妈妈对此异常生气。在我的记忆里,妈妈第一次那样下重手打了我一巴掌,出手后她自己也在浑身发抖。妈妈说:“家里不用你劳动!你要去学校念书,能学多少算多少!”

  因为已经错过了报名时间,我自己不敢到学校去,妈妈特意向生产队长请了半天假,领着我到学校。妈妈找到了在学校工作的一位亲戚,请他带着我们去见校长。见到校长,妈妈便代我一个劲儿地认错,希望学校能收下我。校长其实是很平易近人的,不仅未加指责便同意了让我报名入学,而且还特别表扬了妈妈,说妈妈是明白人,对孩子负责任,等等。

  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回想起来,我便深知,如果不是妈妈当年那样坚决的态度,我的人生之路完全可能是另一种情形——当然最大的可能是当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我想,当年妈妈自己也许并未考虑到我日后真的会如何发展,而她所想的,就是我应该去读书。“无论如何,也要让儿子读书!”我认为这也正是妈妈立场,而且显然是坚定不移的。

  总之,一向质朴无华的妈妈其实在许多方面都是有自己的立场的,而且多半是很内在很坚定的;而妈妈的立场对我的成长而言,则是格外重要的。


妻子的会心


  已不记得我的第一根白发是哪年哪月长出,大概是在进入不惑之年以后吧。但我清楚地记得,第一个发现者是我的妻子。

  那是一个阳光明丽的假日上午,妻子从我身侧走过,忽然有些惊讶地说:“哟,你有一根白头发!”接着她让我坐定,为我拔掉了那第一根白发。当时我便顿发感慨:真的是岁月无情呀——古人说,“少年辞我去,白发随梳落”,这是自然规律使然,不可不面对!当年白居易忽一日从镜中看到自己一茎白发初现,便感知人生历程在变化,于是以诗言之:“白发生一茎,朝来明镜里。勿言一茎少,满头徒兹始。”确实如此。就我自己而言,即自此之后,自然是白发屡生,且与年俱增。而吾妻几乎是每见即拔,且次数也增多,所花费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刚开始还要清点拔下的白发数目,到后来则渐渐数不过来了。

  黑发稀而白发增,这是岁月留给我的人生痕迹,是很自然的,所以不予理会也罢。可妻子则坚持认为,毕竟还是黑发多而白发少,还是拔掉了好。我依从了她的美意,于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便又增添了一项内容:拔白发。

  也许是第一次拔白发形成的默契,或留下了暗示,此后的每一次拔白发,都很自然地是在某个节假日的上午,而且必然是在阳光明丽的时候。这除了便于识别白发之外,似乎还很容易生出一种宁和与惬意之感。人到中年,方方面面的事情不少,身上的担子也颇为沉重,所以平日里总是显得行色匆匆,而此间得一闲暇,或者忙里偷闲,借拔白发之由,夫妻间清静以待,兼聊些随意散淡的话题,情通而意融,顿觉一身轻松。

  一次,妻子正在神情专注地为我找白发,拔白发,我却突然情不自禁地笑了。她问我笑什么,我说:“笑人生之幸,生活之美!”

  她不解地说:“莫名其妙。”

  我说:“当年谈恋爱找对象的时候,彼此看到的全是青春和美貌,大概根本没想到拔白发这档事吧?”

  妻子听着也在会心地笑。

  的确,这就是人生,这就是生活。随着人生年轮的扩展,我们的生活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发生着变化,包括我们自己,由远离青春,到渐渐面布皱纹、头生华发——而且,只要生命存在,变化还将继续。而所幸的是,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情趣,也在此变化中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就夫妻感情而论,人到中年之后,经历过岁月较长时期的梳理与抚摸,多半已没有了当年的激情,包括不再有卿卿我我的厮守之态,不再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思恋之情,也不再太多在意对方的身材、容貌、衣着之类,但却会自然而然地生出了更内在的情愫,生出了更厚实的体贴,生出了许许多多如柔风细雨般的关切。所有这些,几乎是琐琐碎碎的,不可能令人心旌摇曳,但却往往是于不经意中显出特有的熨贴与温润。譬如,妻子每次耐心地为我拔下这一根根纤细的白发时,我都会有这样的感触。

  我不知道那些胸怀大志的人们会怎么看,而作为凡俗之人的我,正是在诸如此类细小的事体中,切切实实地体验到了生活之美与人生之幸。当然,我也明白,美好的生活,幸福的感觉,是需要用心灵去发现,并以真诚去营造的——包括一些细小之处。

  我知道,随着岁月之舟的前行,自己头上的白发还会逐渐增添更多,甚至会“霜毛半加”,或满头似雪。到那时,可真的是“白发不能除了”,妻子自然也不会为给我拔白发而用心了,但相信必然还会有一些新的、同样有情趣的生活内容出现。简单地看,人生亦如四季,春的勃发,夏的绚烂,秋的成熟,冬的宁静,天道循环,生生不息,各有其风采,各有其美质,重要的是能够发现其美,体悟其美,珍重其美,以致使每一个人生段落,都能奏出和谐动人的乐章,岂不更美!


女儿的步履


  女儿长大了,为父母者乐意融融。女儿长大且到京城读书去了,为父母者之乐更增几分,打心眼儿里为她祝贺,为她高兴!

  女儿离家求学去了,家里一下空落了许多。近来,妻与我每有闲暇,谈及最多的是女儿,特别是女儿的成长过程。是啊,从孩儿的呱呱坠地,到一步步长大成人,一般而言,父母是最直接的亲历者,故心之所系,情之所通,其他难以相匹,也难以相替。而当为父母者回头细看孩子的成长过程时,则自然是感慨良多,且别有意味。如,孩儿那充满好奇的眼睛,那如花开般自然的欢笑,那天真无邪的话语等,都可以引起一段情思与怀恋。甚至会发现,孩儿学步时的憨态与歪歪斜斜的脚印,如同生动的诗行,读来动情。这对为父母者而言,无疑是一种特有的幸福。

  女儿出生是我们全家的福音。在那个乙丑牛年,我们虽然暂住于工作单位简陋的办公室内,周遭多有嘈杂之声,可女儿很少哭闹;及至一月过后,清纯双眸机灵,更常以笑颜示人,那欢欣几乎传染到所有的空气中。所以一家人都忙得开心!

  为女儿起名玉然,一者是为叫起来上口好听,再者确也有所托寓,那就是希望我们的女儿像玉一般清纯高洁、润泽生韵。当然,关乎人生品格境界,须以一生而求,不可早作断言。而就女儿的童年、少年,及至跨入青年的情形看,可以说是善良、聪颖而灵秀之质已具备。譬如,约在她4岁时,家里置一小鱼缸,养观赏鱼四五条。有一天,一条最活泼的“红剑”跃出了鱼缸;待发现时,“红剑”已死。女儿用一双小手捧着“红剑”求我和妈妈把它救活,当我告诉她死鱼不能复生时,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当时我们也受了她的影响,心里很难受。她看到小鸟在窗外被雨淋时格外着急,总想打开自家的窗户请它们进来。女儿从小就喜欢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到了乡村的奶奶家,她会在土坡上的蚂蚁洞前蹲好长时间,细心观看它们的行动,而且还把看到的情形津津有味地讲给我们听。我和妻一向格外珍重女儿的这种纯真和同情心。我们以为,知仁向善乃为人之要。人无恻隐之心,则必鲜有向善之举,那么要建树美好品操,则断然是没有可能的。这对于孩童是尤其不可等闲而视的。

  女儿的聪颖体现在许多方面,在童年和少年时期,最显然的该是画画、读书和写作方面了。我现在记不清女儿因何开始画画的,而只记得大约在她刚到3岁的时候,一天上午我讲课回来,她忙匆匆从茶几上拿来一页纸让我看:“爸爸,看小鸡!”我看到上面用铅笔画了四五只小鸡,笔画很简略,但稚气可爱。其中有两只小鸡正在抢一条虫子。我郑重其事地表扬了女儿的“创作”,并承诺很快给她买一盒十二色的彩笔。女儿很高兴,也很受鼓舞,接着便更爱画了。那一阵,她画了许多五颜六色的小鸡,还画了一些“会飞的鱼”。她有时很得意地指着自己的“作品”跟我说:“爸爸,这个鱼飞天上了,高高的!”我看了不由心里好笑,心想,“女儿是从哪里看到过会飞的鱼?难道她天性里就有‘鲲鹏展翅九万里’的神思?”

  其实,女儿对于写画的敏悟还在此前。那是女儿两岁的时候,妻上班,我在家里的书房写作,女儿未到托儿所,她先是自己玩,过了一会儿便跑来让我抱;我就抱着她写作。女儿静静地在我怀里看我写,一会儿便说:“爸爸,我也写。”我找了一张方格稿纸,给她一支油笔,让她在茶几上写。未曾料她真的是认认真真每个方格里写一个“字”,一格不空地写满了整篇稿纸,当然那只是些形态各异的符号,或者说是女儿独创的“天书”。我和妻子觉得十分有趣,故而至今还保存着她的这篇“作品”。

  西方一位哲人说过:“从天性上看,人人都是艺术家。”斯言我信。天真烂漫,奇思妙想,加上表达上的自由无碍,率性所为等,这些属于人的“天性”中的东西,不正是合乎艺术家应有的精神吗?只是因为生活中过多的世埃尘蒙把这“天性”埋没了,俗念功利把这纯情消磨了,所以,即便那些挂着“艺术家”招牌的人中,也有许多只能算作是借“艺术”之名而为稻粱谋的匠人,其实玩儿的更多的只是一些技术、技巧。倒是孩童则因天性自在,故而不乏艺术的本真。这一点,我从女儿那里得到一定验证。

  女儿的写作也是有趣的。说“有趣”,主要是因为女儿把写作看成一件有趣的事情。在我和妻的记忆中,从未见女儿为写作而发愁。她写文章出手很快,而且从不打草稿;从她上小学三年级写第一篇作文开始,便是这样。关于这一点,我一直觉得有些意外。女儿的文章一般都是语言干净利落,读来清清爽爽。她平时言语不多,但文章中却不乏谐趣和幽默。她有时干脆把写作当趣事对待。读初中二年级时的暑期,她在姥姥家和小表妹玩儿,一个中午即洋洋洒洒写了数千字的《中国古代美女故事新编》,是章回体,而且还自己配了插图。小妹便是第一个读者。女儿写作,有的是表达亲闻亲历的事,有感而发;有的是借题发挥、神思奇想,因意而生。而对八股模式、空话套语,则心中生厌,以致不免在应试中冒险。与此有关,她在升初中、高中与大学的几次考试中,作文得分都不够高。不过,我还是一再为女儿庆幸。庆幸她没有在那“新八股”面前就范,没有消损掉自己鲜活的灵性——这对于写作者很重要——其实不光是写作,而对于所有创造性的实践都很重要!

  写到此,我想顺便说说关于写作上的事,当然主要还是对青少年学生而言。据我所知,现在有为数不少的小学生、中学生、甚至大学生,对写作无兴趣,甚至有的到了发愁生厌的地步,一说写作文就感到头疼。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这是因为没有搞清楚或解决好如下三个问题:其一,为什么要写作?其二,怎么写作?其三,写作者应该有怎样的准备。这三个问题详谈起来名堂很多,我在此不便花用那么多笔墨,只极简而言之。原因之一,从一开始就未能把孩子们引上写作的正途,即不是让孩子以自己的笔写自己的所感所想,不是让孩子愉快地表达,而是要他们把“写作”当任务完成,而且是按照某种模式做套路“文章”。这一者很容易让孩子心生逆反,再者便容易形成写套话、空话的习惯,甚至写假话;而最终则是写不了文章。这方面,现在的学校教育和语文老师都是有责任的。我曾发现,有不少语文教师自己根本不会写文章,也不识文章好坏,所以误人子弟是必然的。对此,做家长的应该心中明白,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指导;要相信,孩子是有表达的天性的,包括通过写作来表达。另一个原因,是读书少。注意,我说的“读书”,主要是指读有文化品位的名篇佳作,是那种智慧之书,而绝不包括什么“文化快餐”和刺激眼球的垃圾读物。中国古人讲:“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有道理的,而且并不过时。读书可以开阔视野,涵养心性,增长智慧,当然也有助于提高鉴赏水平和写作能力,这是写作者必须具备的条件。而如今不少学生,除了看课本与名目繁多的参考资料外,课外经典阅读极少,这便造成了很大局限。这种局限不光影响到写作,而且对于青少年学生总的发展潜质都会产生不良影响。这一点,如火如荼的应试教育难避其咎!另外,关于写作,还有平时的观察与认知问题,此处不再讲了,打住。

  再回到与女儿相关的话题上来。

  女儿的写作恰恰是与她的读书密不可分的。这里所谓读书,并非指上学,而是指课外阅读。女儿对于书的喜爱完全是自觉的——在我们家里,女儿喜欢学什么或不学什么,主要在于她自己的兴趣,从来没有硬性要求过,读书亦然。大约是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女儿放学回家便开始翻看我书架上的书和杂志,如文学杂志《散文》《小说选刊》《人民文学》等,书籍有《格林童话》、高尔基的《我的童年》、迪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泰戈尔散文诗选》、张海迪的《轮椅上的梦》等。显然,她的看书毫无目的,经常找到若干本堆放在自己的床上或书桌上。有一段,她似乎对那本《轮椅上的梦》尤其有兴趣,反复地看,最后干脆插到自己的小书柜里,据为己有了。我和妻子见女儿如此喜爱读书,便给她推荐了一些经典书目,供她选读。到了小学三年级,她读得最投入的是《红楼梦》,一年里读了两三遍;同时开始读我一直订阅的那份富有思想性和文化内涵的《随笔》杂志。这时我深知,读书已成为女儿的一大乐趣,所以,需要格外提醒的便是眼保健问题。因为她夜里常常躺在床上捧着书看到很晚。有一阵,妻说女儿在上卫生间时捧着书看,结果发现,她把不少书转移到了卫生间的一个小柜子里。还是为了她的健康,我向她发出郑重警告。

  女儿的读书兴趣始终未减,而且已成为了习惯。即使在中考、高考和考研之前,女儿也往往要忙里偷闲翻看几页与考试无关的文学书籍。女儿对中国现代作家张爱玲多有偏爱,因此几乎通读了她的所有作品;女儿倾羡徐志摩、戴望舒等名家的风采,故而拜读他们的诗作及评传。女儿对新近几届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差不多全部读过,这一点,我这个大学文科教授竟尚未做到。是的,女儿上课之余的主要兴趣和投入就是读书,从小至今未曾上过任何“特长班”、“补习班”、“强化班”之类,只是这么平平常常、自自然然地学习。因此,我们也没有为女儿花过一分那种上学外“班”的学费。我曾与妻开玩笑说:“我们的女儿是低成本培养。”

  根据上述情况,按常理女儿似乎是该学文科的。岂料在高中分科时,女儿却毫不犹豫地决定选理科。她的理由是,文科主要是读书,自学就可以;理科则必须要有系统的专业学习。我和妻子听了,觉得似乎也有点道理,于是也便尊重她的选择了。事实上,女儿确实没有因为选择了理科便忽略文学阅读和写作。女儿大学本科专业是生命科学,可她还自觉选修了《汉语言文学》第二学位,并顺利获得文学学士第二学位证书。女儿如今在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攻读发育生物学专业、动物克隆与胚胎干细胞专业方向研究生,显然是更加专门化了,可是我去看她时发现,在她公寓的书架上,依然有不少文科类的书。说实话,这也正是我和妻子所期望的:期望女儿无论学什么专业,最好首先把自己陶养成一个善良的、智慧的、全面发展的文化人!

      


       (责编:刘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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