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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上,我的远方(曹 蓉)

点击率:4874
发布时间:2016.06.14

曹 蓉


塞上,我的远方


  远方有什么?为什么我们总是想去远方?

  三毛曾经追问:“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没有谁知道答案,一个女子拎着简单的背包独自上路,去了远方的撒哈拉。是不是,在我们视线无法丈量的远处,总是我们最想去的地方?是不是,远方总是最好的?因为远,我们渴望知道未知的风景;因为远,远方成为我们一个久远而美丽的梦。

  曾经翻阅王之涣的黄河白云,曾经翻阅王维的大漠孤烟,曾经翻阅参岑的一川碎石,曾经在千古的风里听过那管笛音,伴随那草原上铁骑杂沓的嘶鸣。塞上离我很远很远,远到千百年,亿万年,远到地老天荒的沉寂和广袤。塞上是我一直想要寻找的梦,一个很久很久的梦。常常,幻想有一天走进梦里的远方,听到梦里的我对自己说:“这是真的。”

  这是真的。当我顶着六月发烫的大太阳,站在无垠的苍穹下,戈壁在左边,草原在右边,黄河在白云之间,我开始相信这不是梦。我真的来到了塞上,着一身白色的长裙,颈上戴一圈高原牛骨的项链,迎着高原的风,像古代的女子那样,穿行在大漠的古风里,黄河的古道上,圈点诗里的落日和白云,圈点草原上的羊群和奔马,圈点戈壁上飞扬的黄沙和碎石,圈点贺兰山下睡着的王朝。

  塞上银川,我的远方。

  贺兰山下,大夏的太阳沉落了,这是一个紫色的黄昏。奇异的、瑰丽的、令人不敢逼视的日暮。

  那天,这里有一个盛大的演出。我从拥挤的人群中出来,避开喧闹,去寻觅那个在历史上消失了数百年的王朝。

  红日正渐渐西沉,徐徐撑开了紫色的天幕,像一幅紫色的画轴。远处狭长的山体层峦叠嶂,绵延横亘,宛若一个头戴皇冠的帝王安详地躺在那里,笼罩在淡紫色的薄暮中,呈现一种逼人的王者之气。这就是贺兰山吗?这就是岳飞发誓要踏破的“贺兰山阙”?我不敢置信,曾在岳飞的千千阕歌里反复吟唱的贺兰山,此刻竟然就在眼前!

  在它的东麓是一片荒凉沉寂的大地,布满粗砂和碎石,四处没有草,连散落的羊群都看不见。唯有几处断墙颓垣,几座黄土夯堆裸露在四野,像几本发黄的绝版史书被夕照晒在此处。如果不知道,我肯定会误以为那不过是亿万万年前地壳运动冲积而成的土包土堆,根本不会联想到那里面埋葬的竟是显赫一时的大夏国九位帝王。

  远处的舞台正热闹地上演着,而这边的王陵在夕照晚风里异常地寂静,形成强烈的反差。躺在这里的帝王早已从历史的舞台上黯然退场,他们脱去了华丽的龙袍和皇冠,剥去了头顶的光环和紫气,褪去了往昔的至尊和显赫,只剩下荒漠中几堆赤裸裸的黄土,与大地合为一体。他们已经无能为力,无能为力挽留昨日的江山,就像每日升起的太阳终要沉落下去,明天又将是新的太阳,但,不再是属于大夏的那一轮。

  暮色里,远眺空旷的荒野上王陵在斜阳下显得那样孤寂,那样落寞,仿佛被历史遗忘在那里。一种历史的苍凉之感和悲怆之感袭遍我的全身,那样锥心刺骨,隐隐作痛。即使整个世界都属于你,又怎样呢?就连帝王也毫无例外,终究是自然的子民,最后仍要回归大地。或许,这时的他们才呈现出最真实的原貌。经历荣衰成败之后,他们就像参破世事的隐者退隐在此。不再担心失去王位和江山,不再计较前呼后拥的体面和风光,心中的块垒和复仇的火焰也被时光磨平了。他们安然地坐在这贺兰山下,哪怕血雨腥风,铁蹄践踏,哪怕繁华热闹,尘嚣飞扬,依旧岿然不动,平和地看着岁月变化,世事沧桑。他们就像悟道的老僧,等着世人来参。

  我向三号陵走去,向一个王朝走去。三号陵是正式立国的一代枭雄李元昊的陵寝。这座整个陵区最大的帝王墓冢,一样被时间剥去了华贵的外衣,只剩下高而大的土堆,在夕阳的斜晖里泛着金黄的光晕,像埃及的金字塔那样裸露着,无言地在废墟上叹息一部神秘消失的历史。两百年,放在时间的长河上不过是匆匆一瞬,而对于历史来说,建立一方霸业,巩固一方霸业却并不短暂和容易。然而,李元昊亲自立国的大夏王朝,经历了整整两百年,竟在一夜之间,被大汗天子铁木真的铁蹄踏平而万劫不复。从此大夏在历史上销声匿迹,连史书都不曾记载,只留下它神秘的文字,神秘的一个王朝的背影。

  我攀上土坡,站在李元吴的陵旁。曾经征战南北立国称帝的大夏君王,有多少人匍匐在他的脚下。如今,他不过是一个成为历史的老人。本来中国的历史上不会出现一个大夏,但是历史偏偏出现了一个李元昊。这位雄才大略生性勇毅的党项族首领的儿子,不愿向宋称臣,他要贺兰山,要宽阔的草原,无垠的大漠,要逐水草而居的马背子民,要头项上属于他的那轮太阳。

  他得到了所要的一切。大宋终没有征服贺兰山麓善骑尚武的民族,岳飞最后也没能踏上这个地方。可是,因为要得太多,要去了他儿子心爱的美人,最后把性命断送在他儿子的手上。而他所要的疆土,两百年后也不复存在。最后,他自己也成为了一座土丘荒冢。令人欣慰的是,贺兰山还在,草原还在,大漠还在,无论我们要不要,山河永远都在那里,属于昨天和今天的每一个人。

  夕阳沉落了,沉落在贺兰山下。大夏结束了他的太阳,但毕竟有过昨天的辉煌,昨天的霸业。贺兰山麓九座帝王的黄土墓冢在残照里默默地见证着那一段历史。

  一个女人的地老天荒

  原来以为贺兰山岩画只在博物馆里陈列着,像祖先的化石那样,被宝贝地珍藏在箧中。当我们走在峡谷中,两旁岩壁千仞,左手是岩画,右手是岩画,才发现那古老的岩画已在贺兰山展览了几千年,一直大大方方地被太阳晒在那里。

  清凉的溪流从峡谷间穿出,我提起裙子汲水而过,踩着远古的碎石,上了山崖。终于能够亲手触摸青色的贺兰山石上原始的岩画,而不会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窗看那些拓片。望着光裸的岩石上一幅幅生动的动物和人的图像,我惊讶不已。在生命最初的石器时代,没有金属,没有笔,更没有调色板和颜料,远古的人是怎样在岩上画下他们的样子?是怎样描摹动物的追逐和他们围猎的场景?

  讲解员说:“他们是用石器刻画的。”

  我问:“是什么石器?为什么那些画没有被风化?”

  讲解员摇摇头:“这要问在岩上绘画的人了。那种石器肯定不是一般的石器。”

  我想起清溪里很多紫色的石头,会不会是用它们磨砺而成的“画笔”?不然,为什么有的岩画五彩斑斓?

  细看岩石上深凿的一幅幅图案,线条极为简洁而流畅,几笔勾画,一气呵成。虽然有点古怪和夸张,却富有人类的想像力。鸟儿的飞翔,动物的奔跑,男人女人的交欢,如此生动鲜活。这是一方自由的乐土呵,远古的人应该是最杰出的艺术家和哲学家,他们用最简单的线条记刻他们最简单最快乐的生活,告诉我们这些自以为聪明的现代人,生命原本简单,人类自身却把简单变得复杂而失去了快乐。

  讲解员指着高高的崖壁上一方岩石,说那只在博物馆里看到的“手”就在上面。

  那是一只史前女人的手印,是贺兰山岩画中著名的一幅。先前在博物馆参观时,那只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像。当我将自己的手贴着凉凉的玻璃和那女人的手贴在一起的刹那,仿佛时空倒回久远久远的从前,我好像能够感觉那纤细的手指,手上白皙的皮肤和余温,甚至能够闻到她身上披挂树叶的清香。

  “她的年龄呢?”望着岩上的手印,我很想了解。

  “她可能十七八岁,也可能二三十岁吧。”讲解员回答我。

  她的手看上去很秀美,我想那应该是十七八岁女子的玉手。那么,十七八岁的女子是什么样子呢?我猜她有一个姣好的容貌,披着长长的秀发,颈上带着一圈花环,古铜色的小蛮腰系着长长的藤蔓,穿着香草编成的短裙。我似乎看见她赤脚站在溪水中,转身朝心爱的人回眸一笑。她笑得很美,婉约中散发着野性的天真,还有一丝情窦初开的羞涩。她的小手一定被某位英俊的男子幸福地牵过吧。

  “为什么她要留下手印呢?”我忍不住问。

  “也许她是要向心上人证明她的爱吧。”讲解员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可能她正经历着浪漫的爱情,所以给了我一个浪漫的解释。我愿意相信。

  我想,那会是一个有月光的晚上,十七八岁的女子踏月而来。没有箫,没有彤管,心上人用叶子做笛为她吹奏。深情的笛音悠悠扬扬,伴着峡谷的风,轻轻诉说着男子生生世世的爱意。就在那个月色如水的夜,在屹立了亿万年的贺兰山上,年轻的女子在石上留下了她永远的手印,留下了地老天荒的誓言和承诺。

  “永远”是什么?永远就是生生世世,就是地老天荒,就是几千年,几万年后“永远”还在。十七八岁女子的手印,让我相信世上仍有“永远”的爱情。女子虽己不在,但她把千古不变的爱情留在了石上,留给了后来的我们。

  我选了一块岩石,将右手贴在石上,左手拿着从溪里捡起的一块紫色石子,画下我的手印。我希望也有一个地老天荒的爱情,直到永远。

  收集荒凉天下风景不能一个人全部看完,不能贪心。人在旅途,我们随时面临取舍,必须作出选择。

  在沙湖和西部影城二者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去西部影城,这意味着我放弃了那片蓝蓝的湖水,那片水上的芦苇丛和翩飞的鸥鹭,而选择了荒凉。

  其实,那片大西北上的荒凉,一直在我心中种植了很久很久。在岑参那里,在王昌龄那里,在王之涣那里,我认识了荒凉。从此,那边塞遥远的荒凉成为我梦想的地方。后来,有一天,一位高而帅的汉子在不经意中走进了杳无人烟的旷野,他穿过镇北堡北边的树林,两座废墟古堡在远处闯入了他的视线。斜阳照在空寂的黄土地上,断垣颓墙上斑斑驳驳的千疮百孔,累累伤痕,呈现一种历史的苍凉和悲壮景象。他被震撼了。厚厚的黄土,坍塌的废堡,他感到像美国西部影片的场景,却更具有中国西部的韵味,原始而粗犷,古旧而沧桑。他以一个作家智慧的眼光发现了这片荒凉,又亲手“制造”了这片荒凉,“出卖”了这片荒凉。《牧马人》、《红高梁》、《黄河谣》等许多“中国电影就从这里走向世界。”这就是张贤亮。

  走进镇北堡,我能够体会张贤亮发现荒凉的“震撼”,因为我同样被它的荒凉所震撼。这是两座明清兵营废墟上修建的土城堡,被称为土围子。所有的土墙、房屋、院落、作坊都是用土夯筑起来的,屋顶上盖上茅草便成了“茅屋”。远远看去,开阔干裂的荒野,满目荒凉。残墙上的旌旗在阳光下飘动,干枯的树布满沧桑,却顽强地伸向蓝色的长天。龙门客栈外的马车和草料还放在那,兵营里的刀剑枪戟排列着,仿佛正等着一场出征;“酒神”的酒坊依然放着几大坛“红高粱”,似乎还散发着浓烈的酒香。我情不自禁地抱起一坛酒,想学学男人们的畅快和豪气。一切归于原始,归于古朴,归于镇北堡雄浑和粗犷、悲凉和残旧的景象。

  残阳斜照,晚霞染红了广阔无垠的天空,成为古堡最自然的布景。这是一个充满浪漫的傍晚。我攀上一座土坡,来到了“月亮门”。这座用土坯夯筑的“月亮门”,是电影《红高粱》中最美的艺术镜头。姜文曾在这十八里坡的“月亮门”送过“九儿”巩俐。我想像着,当一轮明月高悬在夜空,高耸的“月亮门”投下孤独而凄美的剪影,在晚风浮云中自成一座绝世独立的风景。

  身后有人唱起了《红高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莫回头。”那粗犷沙哑的歌声自十八里坡,月亮门下,久久回荡。

  莫回头,往前走,我走到了“九儿”的洞房。这是北方的四合农家院落,巩俐的洞房还是最初的原貌,披红挂彩。墙上大红的喜字仍那样鲜艳,床上大红的棉被依旧充满喜气,仿佛热闹的婚礼还在继续。

  洞房里旧式的方桌两旁是两张旧式的木椅,新郎在左,新娘在右。我坐在“九儿”坐过的椅上,体会着新娘的幸福和陶醉。当新郎为“九儿”揭下红盖头的瞬间,“九儿”是不是羞红了笑脸?他们是不是回忆着十八里坡的相送,红高粱地里野性的欢爱?

  镇北堡成就了“我爷爷”和“我奶奶”,成就了电影《红高梁》,也成就了张艺谋、巩俐和姜文。而那片原汁原味的荒凉,又成就了镇北堡。

  转过一道土坎,踏着碎石路,我进了城门。这是一条古旧的长街,仿佛镜头一下子切换到古典的“唐城”和“宋城”。经过古老的街市里巷,看见夕阳晚风中飞扬的酒旗店招,我恍惚走进了古代,走进了金庸的小说,像武侠片中的白衣女侠,去寻找江湖的英雄豪杰。

  在一座挂着脸谱的城墙前,同行的朋友说,《大话西游》就在这里拍摄的。他凝视我,忽然表情严肃地说: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我爱她”’。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这是《大话西游》中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那句最经典的话。朋友进入“角色”地背诵这段台词。此刻,斜倚夕照中的黄土高坡,面对广袤荒凉的旷野,耳畔回荡着一段真情的告白,仿佛古老的爱情在心头复苏,我不禁感动。

  天地永恒,荒凉永恒,爱会永恒。面对眼前美得让人疼惜的景象,我深信不移。

  在都督府里,我拜访了荒凉的主人——张贤亮。对他说,您出卖荒凉,我来收集荒凉。他爽朗地笑了。我非常同意他用了四个字形容古堡的景象:“衰而不败”。荒凉不是荒芜,荒凉中有着历史的厚重,文化的底蕴,有着生命的粗放和大喜大悲。这强烈的黄土味和苍凉感,应该也是西部所特有的意韵吧。

  我收集的不是荒凉,是荒凉之外的意义。它只属于西部。

  大漠有情

  “我们真是到了腾格里沙漠吗?”站在中卫沙坡头高高的沙丘上,仿佛做梦一般,我怀疑地问身旁的朋友。

  “当然。”他的语气斩钉截铁。

  面对蓝天下茫茫万顷的沙海,面对沙海上缓缓行走的骆驼,我相信了。许多年前曾经在沙漠来过的女子,那个曾经光着脚丫在沙上奔跑的我,如今又再次踏沙而行。

  沙漠刚下了一场雨,头顶的太阳虽然灿烂,却温柔了许多。脚踩在沙上也不觉太烫,头枕着细沙仿佛睡在软绵绵有些凉意的沙床上。没有风,听不见鸣沙的钟磬之声震彻耳鼓;没有风,看不见风沙飞扬卷起一川碎石。原来大漠不仅仅是粗狂,它也有温柔的一面。

  阳光将沙漠切割成层次分明线条流畅的波峰浪谷。有波,却不闻波涛击打海岸的节拍;有浪,却不见浪花高卷的激溅;有海,却不望一只帆影。浩瀚的沙海风平浪静,渺远孤绝,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留下。

  但是,亿载之前,若我来到这里,这里该是黛蓝的海。我可以听见亿万年前波涛汹涌的声音,可以感觉浪花翻卷的涌动。而我是什么呢?台湾的张晓风说,她是海底的三叶虫,会溺死于那片黛蓝。我不做三叶虫,不要溺死,就让我做一尾金色的小鱼,在那片黛蓝里和我的伴侣一起自由地遨游。

  亿载之后,海枯了,石烂了,这里已变成了无边无际的沙漠。沙漠埋葬了我前世的爱情,可是,我相信,我的爱还在沙海深处,不会被太阳晒死,让风沙风干。一如我相信死在沙漠的骆驼和其它的动物,它们曾经有过生命的欢鸣和奔狂,死去的只是它们的肉体,它们的爱痕还在。

  我开始明白,为什么三毛喜欢在撒蛤拉沙漠捡骆驼的尸骨,因为她捡起的是一具曾经鲜活的生命,曾经有爱的生命。

  大漠有情。不然,三毛怎么会把爱留在撒哈拉?沙漠上怎么会有像骆驼和沙柳那样顽强的生命?

  总有些什么应该留下来吧。我们在沙坡上打滚,满头满脸都是沙,衣袖也灌满了沙,却满不在乎地望着对方大笑。我们好像全都疯了。在生命应该纵情的时候,就让我们无忧无虑地疯狂一回,回到最初的纯真,那是我们自己。

  沙上嵌着我们深深浅浅的脚印,堆积着我们砌成的沙堆和缄堡。我相信,一阵风吹来,我们的脚印、沙堆,还有我们亲手筑起的城堡都会被风沙抹去,而了无痕迹。在我们走后,谁能相信我们曾经来过?曾经有过我们留下的足痕和堆积的梦?就好像谁能相信亿万年前这里曾是一片大海,海底还有一尾漂亮的小鱼?

  不是什么也留不下,大漠会把生命中的爱痕全部珍藏。我用手指在沙上写下四个字:“大漠有爱。”即使风沙将会吹散我的字迹,但是曾经的欢笑和纵情,曾经生命中的热爱和眷顾,风沙怎么可以吹散呢?

  海枯了,石烂了,我的爱仍然还在。


                                  选自2010年1期《青年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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